朗賢管理有限公司 ( 海王星郵輪 ) 及其旅行社根據各個承辦商的責任安排以上之服務,因
此本公司及其旅行社只擔當酒店、航空公司、汽車公司或其他服務供應商之代理。本公司
所有代用券、交易認購單、收據、合約及機票均按價目表之細則及條款印製。參加旅遊套
餐的顧客均同意在這些細則及條款下接受這些酒店、航空公司、汽車公司或承辦商所提供
的住宿、交通或其他服務,並接受有關的代用券、交易認購單、收據、合約及機票,並同
意不論本公司或其任何母公司、附屬公司或聯營公司均無須為任何因本公司或其任何母公
司、附屬公司或聯營公司的疏忽;或由於其他與住宿、交通或其他服務供應商的疏忽;或
直接或間接因天災、海難、火災、機器故障、政府或有關部門行為、敵對行動、騷亂、罷
工、暴動、盜竊、偷竊、疫症、檢疫、衛生或海關法例而延遲、取消或更改行程;或其他
本公司所不能控制之特殊情況而招致的個人、財產或其他損失、受傷或損毀;或由於不正
確或不恰當的旅遊檔而引致之損失負上法律責任。本公司及其任何母公司、附屬公司或聯
營公司均一概不會為顧客因以上原因而引致之額外支出或法律責任而負責。本公司保留在
不抵觸或違反成文法下更改、修改或取消行程內任何安排之權利。上述條款均適用,但有
例外,包括在該等國家之現行法律規定這些條款不得實施以及該等國家規定或隱含有關責
任及條款的限制。 |
|
| |
| 不可抗力 : |
本公司擁有完全酌情權力,因應不可抗力、敵對行動或其他本公司未能控制的意外而採取
合理的決定,包括取消或縮短旅遊行程。本公司一旦通知顧客有關變更,及視乎情況退回
旅遊套餐的全費或顧客未有享用的旅遊套餐服務費用後,本公司便無須為以上原因所招致
的損失負上法律責任。 |
|
|
|
|
| |